图书捐赠

作者:发布时间:2023-06-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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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爱校捐书 传递真情”捐赠图书倡议书

亲爱的老师、同学们:

为进一步丰富学校图书馆藏,激发全体师生爱校荣校和读书热情。图书馆联合校工会、学生工作处、校友会共同发起“捐书留香、情系商院,爱心传递、知识传承”爱心捐赠活动。为此,我们向全体师生、各位校友、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倡议,请把您觉得有意义的或闲置的书籍拿出来与在校师生共同分享,让那些曾经给予您力量的书籍再次燃起火焰,播种知识。

一、捐赠时间

常年接受捐赠


二、捐赠对象

全体师生、校友以及社会各界人士


三、捐赠方式

1.个人捐赠。捐赠图书的接收地点设置在图书馆图书文献部(图书馆106室),图书捐赠联系人:图书文献部赵老师,联系方式:33694612。

2.学生捐赠。图书馆将在各个学生公寓一楼设置捐赠图书收集点,学生将捐赠图书放置在公寓一楼的书车上,并在图书捐赠登记表上填写您捐赠的图书信息以及捐赠寄语,图书馆在每周固定时间统一收回。

3、校内单位集体捐赠。校内各单位教职工的集体捐赠,图书集中存放,联系图书馆工作人员,我们会上门统一带回所赠图书。

4.校友捐赠。所捐图书由学校校友会收集,图书馆集中上门收集整理。

5.社会人士或企事业团体捐赠。请对接我校党政办,通过党政办向图书馆传递文献捐赠信息,图书馆会及时对接并接收捐赠的文献。


四、捐赠标准

1.捐赠的图书为正确政治方向,内容健康,符合高校读者阅读层次的正规出版图书,图书类别不受限。

2.不完整不连续的杂志期刊报纸,小册子,过于破损陈旧无法再利用的书刊图书馆将不予接收。防止内容无意义的文献占用馆藏空间,拒绝低劣文献的接收,以免对读者产生不良影响。

3.学生学习用的教辅教材类图书,要求内容完整,图书版权信息页无缺损。

4.所有捐赠的图书,图书馆将统一加盖捐赠字样(印章注明捐赠来源),并秉承“物尽其用”的原则,依据有关标准确定收藏、保管和加工编目入库的处理方式。捐赠明细将在图书馆网站上公布。

“赠人玫瑰,手有余香”,您的慷慨捐赠定会使他人受益,您的精神境界同样会得到升华,您的爱心会激励每个商院学子,您的品德将永远镌刻在商院的史册。让我们凝聚爱心,用爱心传出一份情,送出一本书,成就一个梦,传递一份情,点亮一盏灯!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捐赠管理办法

 第一条 图书馆接受国内团体和个人捐赠的文献。

第二条 捐赠文献入藏的一般原则:

(一)适合大学本科及以上层次。

(二)属本校教学科研学科范畴,具有学术参考价值。

(三)连续出版物呈一定系统性。

(四)内容与出版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,原则上应为正式出版物。

(五)外观品相适合馆藏与利用。

(六)属本馆缺藏或复本量不足者。

第三条 虽不符合一般原则但有特殊价值的捐赠文献,经审核后可入藏。

第四条 为方便社会各界捐赠文献,图书馆采取灵活多样的接受方式:

(一)图书文献部设有文献捐赠接待处,接受到馆的现场捐赠。

(二)图书文献部设有文献捐赠联系人,接受邮件捐赠。

(三)本地大批量捐赠者可联系图书馆派专员上门提取。

(四)对于数量巨大、价值贵重,或有其他特殊意义的捐赠,图书馆可根据需要组织专门的捐赠仪式及宣传活动进行接收。

第五条 对受赠文献的处理:

(一)所赠图书在图书馆接收后,其所有权即归图书馆所有。

(二)凡受赠文献,图书馆一般须回复捐赠证以示感谢。对不宜公开宣传的限制阅览文献亦可不回复收藏证。

(三)对不予入藏的捐赠文献,图书馆可视文献价值采取转赠、图书漂流,或直接淘汰等处理方式。

(四)对失去保存价值的受赠文献,图书馆可按相关规程进行藏书剔旧处理。

第六条 受赠文献的保管:

(一)受赠文献原则上不另辟专藏室或专藏架。

(二)为集中收藏本校师生、校友著作,本馆特设立教师专著书架,以及具有特别价值的文献设置专柜收藏。

(三)不宜公开流通的文献设立内部书库单独存放,供科学研究参考。